一半时间在室内工作 是否可发一半高温津贴?
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,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,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,合理制定发放高温费办法。因此,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通过民主程序,确定双方的权益。但在司法实践中,对于“半露天”工作的职工,只要其岗位职责表明,必要时确需露天工作的,职工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夏季高温津贴,其请求基本会得到法律部门支持,只要是属于支付范围的,一般就会全额支付夏季高温津贴。因此,从司法实践出发,可以得出结论:“半露天”工作者,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全额的夏季高温津贴;哪怕一半时间在室内工作,一半时间在室外工作,高温津贴打对折也是不可以的。